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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核治療藥物引起的肝功能異常

作者:萬芳醫院胸腔內科 白冠壬副院長

結核病在全世界都是一個重要的慢性傳染病,尤其是我們身處西太西洋沿岸和東南亞地區,更是結核病個案數最多的地區。台灣地區在公衛機關和醫療系統的共同努力之下,嚴格監控每一名病患的抗結核治療,每年的結核的新通報個案已降到約1萬人左右,卓有成效。

抗結核藥物治療雖然十分有效,但是為了徹底清除體內的病菌,並避免抗藥性菌株的產生,需要合併多種藥物並服藥長達6個月,許多病患都會擔心服藥可能造成的副作用。而肝功能異常是所有副作用中,醫護人員和病患最重視的一項。在整個抗結核治療的過程,也都會持續觀察肝炎的表現並監測肝功能。

2013年樹金忠醫師統計2005-2009年台大醫院的926位接受一線標準處方的結核患者,肝功能異常發生率為12%,肝功能上升大於10倍正常值的比率約為3.5%,標準處方的四種一線藥物中,isoniazid、rifampicin和pyrazinamide較常引起肝功能異常,平均每使用一個月的isoniazid、rifampicin和pyrazinamide,各有0.59%, 0.69%, 3.71%的機會引起肝毒性反應。發生肝功能異常發生的時間點,中位數落在接受抗結核治療後38天,其中以大於65歲以上的女性患者風險最高。這一個報告比過去文獻報告的發生率更高,可能反應出台灣地區目前的結核病患年紀偏高,也可能是因為台灣的慢性病毒性肝炎盛行率較高,因此在治療過程中發生肝功能異常的機會也偏高。

抗結核藥物引起的肝功能異常,主要分為肝炎和膽汁鬱積兩種類型,也可能兩種毒性表現同時出現。發生的原因,部分和藥物在體內的代謝產物有關,部分和藥物引起的特異免疫反應有關,但並不是所有的機制都完全清楚,目前也無法在事前準測的預測那些病人可能產生毒性反應。臨床判定的標準,依台灣結核病治療指引建議的定義,以肝功能上升超過正常值上限的5倍或是總膽紅素上升超過3mg/dL,或是肝功能上升超過正常值上限的3倍並伴隨肝炎的症狀(食慾不振、倦怠、噁心……等等),若有上述的表現,需停止使用所有的抗結核藥物,持續監測肝功能,並排除慢性B型和C型肝炎病毒的活化所引起的肝能功異常,待肝功能恢復到安全的範圍,再依病情謹慎的調整藥物。依這樣的處理原則,大多數的肝功能異常都能自行恢復。